2.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课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200101-20200104、岗位代码20200107-20200112)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试讲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非专业课教师岗位(岗位20200105-20200106)考生总成绩相同,须启用备用卷进行加试。
(四)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单位现场与入围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
体检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和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技师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拟聘人员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结果为准。
四、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市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遣到我市者;
3.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4.因个人原因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5.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7.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8.放弃聘用资格者;
9.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10.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执行。
中山市技师学院咨询电话:0760-23320512、0760-88923600,联系人:李老师、贺老师、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60-88262033
附件:1.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docx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