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范围及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特别提醒:部分试卷可能采用答题卡,务必准备专用文具。
(2)笔试时间:2020年1月11日,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报考人员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市教育局根据招调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名单可在笔试结束后五天内登陆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查询。
2.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调岗位人数的比例为5:1,按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考生须出具本人所在单位的在岗、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所在县(市、区)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2张、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招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招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证件审核地点在沧州市第十七中学。
(2)面试方式
①面试形式:采用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养,包括教态语态、板书设计、专业知识、教学方法、现场答辩等方面。
②面试内容:一是抽取所报专业试讲题目,完成15分钟的现场教学,要求板书设计及粉笔字书写;二是回答评委1~3个问题,时间5分钟。
面试全程录像。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3.总成绩和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同一招调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质课级别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出现问题需要递补时,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时间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调用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招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调用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人力资源网公示拟调用人员名单,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教育局进行调查并提出聘用、取消聘用、暂缓聘用的意见。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招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招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调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3170900
1.2019年沧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2019年沧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调教师岗位表
4.2019年沧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调教师笔试考试大纲
2019年12月25日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