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沧州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调教师公告【20人】
欢迎加入河北教师考编群,群号:499706398,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为满足沧州市直教育系统用人需求,保证新建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沧州市各县(市、区)在编在岗教师公开招调教师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调原则和招调计划
(一)招调原则
沧州市第十七中学公开招调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调计划
沧州市第十七中学共有招调计划20个,具体招调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市第十七中学年公开招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3)。
二、招调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调范围、对象
招调对象为沧州市各县(市、区)范围内工作满3年在编在岗的中学教师。
(二)应招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均在18周岁及以上。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者,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31日—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31日—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或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2月31日—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6.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调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2016年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下等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尚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沧州市第十七中学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3170900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2019年沧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调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诚信承诺书》,《登记表》和《承诺书》正反打印(纸张规格为A4),并带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电子版U盘形式,与登记表照片同版)、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职称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调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共计100元。
5.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20年1月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6:00)到沧州市第十七中学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6.考试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调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