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白城大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岗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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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为我市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大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发布公告大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7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条件详见《2019年大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至2001年12月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2月1日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不同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在读非2019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截止2019年12月1日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未取得所在机关、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在编在岗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2019年大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此次大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白城市市直、“鹤乡学子”回引工程、通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网上报名资格条件审查、笔试将统一时间进行,每名考生仅能报考以上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不能同时报考不同公告的岗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8:30至1月10日16:00。
2.考生(务必使用谷歌、火狐或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http://36.49.92.137:23107/bmxt/bc,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照片,非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一律不予通过审查(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不大于20kb,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每名考生只能在本公告公布的《2019年大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选择申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无效,同时不得兼报《2019年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9年白城市“鹤乡学子”回引工程招聘公告》和《2019年通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考生专业属于旧专业的,可在下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附件4)认真对比本人专业后选择申报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应岗位。考生所学专业与本公告发布的《2019年大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某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附件4)中体现的“合并”、“拆分”、“更名”关系的,视为符合专业资格条件,允许报考。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20年1月6日8:30至1月10日17: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个人信息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陆http://36.49.92.137:23107/bmxt/bc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裁决工作由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月10日17: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报名。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17:3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流程。
(三)缴费及确认
本次招聘各岗位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请登录http://36.49.92.137:23107/bmxt/bc,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对使用其它证件报名、考试的均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大安市事业单位。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超过打印时间节点后,网站将关闭此项功能,因超时未打印、丢失等原因造成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5.按照《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文件规定,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2020年1月6日至1月10日,将本人退伍证件、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送至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大安市人民路21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305室,联系电话:0436-5233903),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20年1月13日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名单,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