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心理健康测试
通过辅导员岗位资格复审的人员须统一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为不适宜从事辅导员工作的,取消面试资格。
测试时间:2020年1月3日15:00-15:45,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1月4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内容:岗位对应综合知识,考察与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占60%;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我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全部成绩,并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
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结果,按引进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费用自理。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湖州市人才网、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系统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手续的,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人才引进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
2.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栏);
3.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zvtc.net.cn/);
4.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job.hzvtc.net.cn/recruit/);
人才引进过程相关信息(初审、笔试、面试等其他相关工作安排)仅在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及人才招聘系统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572-2363615。
对人才引进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其他有关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咨询我校人事处0572-2363399李老师,邮箱rsc05722363399@163.com。
附件: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辅导员等岗位招聘计划表.xlsx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2月10日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