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党委教师工作部
工作人员1名: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硕士研究生为985或211高校毕业,本科为全日制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十一)教师发展中心
工作人员1名: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比较教育学、教育技术学专业,本科为师范类985或211高校毕业。
(十二)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工作人员1名: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马克思主义理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建筑学、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为985或211高校毕业,本科为全日制学历学位。
二、用人方式和工资待遇
经招聘考核确定的拟聘人选,学校统一组织与具有人才派遣资质的派遣单位签订人才派遣协议,首次服务期一般为2至3年,聘期满如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协议。聘期内比照事业编制同职务同条件人员发给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于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期间,按照招聘岗位所在学院联系方式进行报名(详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同时与招聘单位联系人通过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各级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意见,以及招聘岗位其他要求的有关证件及证明。其中,2020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单位有其他要求的,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材料。
应聘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意见
(5)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6)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在职证明
(7)招聘岗位其他要求的有关证件及证明
(8)招聘单位有其他要求的材料
四、招聘考核
本次自主招聘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统一交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实施。主要包括资格审核和招聘考核过程。考核方式由招聘单位依据岗位特点,结合工作实际自主确定。可包括面试、试讲、操作测试等多种灵活方式。
招聘考核具体时间,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另行确定。
五、体检及考察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可列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自主确定是否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为本次招聘的拟聘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葛晨娇
联系电话:0431-84566143
吉林建筑大学人事处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