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实施:体检由安达市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以及到加分认定部门核实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精神、心理、诚信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未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根据空缺名额,经安达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在体检阶段或是考察阶段自动放弃岗位的。根据空缺名额,经安达市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安达政府网、安达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2019年安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安达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我市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内被聘用人员本人申请调出的,则解除聘用关系,不予办理工作调转手续(最低服务年限时间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4、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报考岗位进行聘用,聘用双方签订《黑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凡被聘用的人员由安达市人社局、编办按规定正式办理审档、落编、起薪等手续,实行十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由人社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安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组织部长和常务副市长及主管文教卫生副市长担任;成员由组织部、人社、编制、教育、财政、公安、卫健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
组长:刘淑芬市委书记
敖丙千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张可巍市委常委、副市长
葛俊臣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书春副市长
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郭宝庆市公安局局长
齐卫星市人社局局长
夏德新市教育局局长
苏晓勇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华市编办主任
葛洪刚市财政局局长
马书权市卫健局局长
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安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主任:齐卫星(兼)
副主任:吴丹李权
成员:张春圃徐文丽李东阁巩洪印张淑玲王彧
九、纪律及其他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在规定的集中报名时间内接受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安达政府网站,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网站发布为准。
3、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5、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方案相关事宜由市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5-73323990455-733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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