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职高专业类
⑴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后,按学科划定专业技能成绩合格分。技能测试总成绩为100分。应聘者技能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则60分为技能合格成绩;若技能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技能合格成绩。技能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⑵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教材教法等综合知识。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后,按学科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应聘者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则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若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试讲环节。入围试讲人员如放弃或被取消资格,则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⑶试讲
根据专业技能和笔试成绩按1:1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1:3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名单(不足的按实际人数)。测试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管理学有关知识以及专业素养、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到60分为不合格,试讲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试讲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⑷成绩计算
专业技能测试、笔试、试讲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30%、40%(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签约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分别按试讲、技能测试及笔试的顺序,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试讲、技能测试及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需加考,加考形式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协议
镇海职教中心学校当场与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应聘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录用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
(四)体检
体检人数与录取岗位数按1:1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教师职业意识、业务能力、学习实绩等。
(六)确定录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核准手续,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镇海教育门户”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于2020年8月办理事业录用手续。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教师资格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如签约、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是否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由区教育局商定,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2.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其档案资料必须接受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如发现个人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见习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6680807。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87654。
附件:2020年镇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及报名材料清单.docx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