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按照两项所占比例核算总成绩并公布,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我公司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和幼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依据医院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报告由我公司统一领取存档,体检结果实行保密管理;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应聘资格,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
6、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工作综合要求进行考察,考察按规程不公开实施,对被考察人员信息及有关事项严格保密。考察内容重点是违法犯罪及违规处理情况,失信惩戒及不良信用记录情况,政治面貌及态度,应聘动机及态度,思想道德及素养,家庭及社会关系,工作及学习表现,专业能力及素质,受表彰奖励情况等方面;考察满分100分(考察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察发现有存在违反不准报名情形或考察成绩低于60分的终止应聘资格,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幼儿教师;考察时间及所提交资料另行通知。
7、公示
确定为拟聘用幼儿教师的人员,由我公司通过公众微信号或本次招聘微信群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拟聘用幼儿教师暂缓聘用,进行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且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对检举人提供的线索无法核实或经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存在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8、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或公示期间,对拟聘用幼儿教师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为5天,培训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含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培训结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
9、聘用上岗
(1)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岗前培训《结业证书》,确定为聘用幼儿教师,由我公司下发聘用决定,签订《入职承诺书》和《劳动合同》,办理入职相关手续,派遣上岗。
(2)聘用幼儿教师不接受派遣或不服从服务岗位分派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招聘工作结束后,空缺岗位人员不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3)聘用幼儿教师属于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三支一扶岗位人员、事业单位实习岗位人员、大学生村官人员,以及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时与有关部门或单位解除及终止劳动关系,凭相关证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九、劳动保障
1、幼儿教师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需求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权利义务、服务期限、薪资待遇等,本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需求和我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关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不续签合同自然终止。
2、幼儿教师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招聘要求或经考核不适应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3、我公司依法为幼儿教师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险”中涉及个人承担的费用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4、本次招聘幼儿教师工资,标准参照西部地区特岗教师年工资性补助(3.82万元)保障,每人每月应发工资大约为3183元,实发工资大约为2844元。
十、日常管理
幼儿教师由我公司(用人单位)和固原市原州区教育体育局及所在幼儿园(用工单位)实行双重管理。在合同和派遣服务期内由双方依法依规严格管理考核,对违反法律法规、不遵守双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安排、不配合工作、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或拒不履行工作义务的人员全程淘汰。派遣服务期间必须遵守用工单位(所在幼儿园)工作作息时间安排和适应工作性质及工作环境,服从用工单位(所在幼儿园)根据工作需求进行的岗位及职责调整。
十一、应聘须知
1、应聘者不遵守本次招聘规则、不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不按规定或按时完成招聘程序、在招聘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不服从我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招聘组织管理或要求、不接受安全和作弊检查、不接受报名微信群内实名管理的,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通过互联网等各种渠道发布与招聘有关的不当言论及网络舆论,通过违法串联、集会、上访等形式干扰破坏招聘秩序或威胁、辱骂招聘工作人员的,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者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被聘用时未与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存在其它影响聘用情形的,终止或取消拟聘用、聘用资格。
5、应聘者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证件(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照片等作为存档资料,不予退还。
6、应聘者参加本次招聘活动或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等过程中,须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参加各项程序,注重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如发生身体意外伤害、突发疾病、交通等任何安全事故,均不属于工伤范围,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7、应聘者参加本次招聘,所占用的时间和产生的任何费用均属个人自愿行为,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8、应聘者须关注“宁夏天下金盾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实名加入“原州区幼儿教师招聘”微信群,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及通知,如不关注或不及时获知群内相关信息(通知),造成延误等后果自负。
9、应聘者在招聘任何环节均有权决定放弃应聘资格,但必须提交书面“个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承诺书”,应聘者在被确定为拟聘用或聘用人员后有权放弃拟聘用或聘用资格,但必须提交书面“个人自愿放弃拟聘用或聘用资格承诺书”。否则,公司将取消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列入应聘人员“黑名单”,在今后的任何招聘中均不准报名。
10、应聘者因违反相关规定被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拟聘用、聘用资格的,均被列入应聘人员“黑名单”,在今后的任何招聘中均不准报名。
十二、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应聘者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现场审核办理,并填写《应聘报名表》。
2、报名期限:2019年11月24日(星期日)至11月26日(星期二),共3天。
3、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4、报名地点:宁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社会化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固原市原州区新汽车站候车楼北二楼)。
5、咨询(检举)电话:0954—2086110王经理
6、报名须提交、提供的资料
(1)户口本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首页在上、本人页在下、端正、清晰);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正面在上、反面在下、端正、清晰);
(3)毕业证复印件1份(横向复印在A4纸居中位置,要求端正、清晰);
(4)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在“学信网”下载生成打印,并在有效期内,要求A4版面、端正、清晰);
(5)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横向复印在A4纸居中位置,要求端正、清晰);
(6)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及电子版1份(JPEG格式);
(7)学位证、职业技能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失业证、驾驶证等自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均按照上述证件要求复印提交;
(8)以上要求提交复印件的证书(件)均须提供原件,经资格审查后返还本人;
7、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6日(星期二)18时整(超过报名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再受理报名或接受提交的任何资料)。
8、报名费用:每人须交纳报名费100元,报名后不予退还(凭《失业证》、《建档立卡》可免除报名费)。
9、特别提醒:
(1)报名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完全了解和正确理解《招聘公告》内容,严格按照程序及要求参加招聘。
(2)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料、证明、照片,提供的证书(件)不符合要求(不按要求复印或提交提供)的不予受理。
(3)报名时提前计划安排好个人事宜及时间,报名结束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等程序集中开展,具体日期及时间随时根据安排在报名微信群中通知。
十三、本次招聘由宁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本《招聘公告》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宁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