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署名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无条件解除已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九、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复审资格后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被批准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聘用管理按现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执行。
十、政策待遇
1.聘用人员占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2.引进的公费师范生由同级财政发放3万元政府津贴,引进到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的公费师范生教师在工作前5年内,按每人每年5000元、8000元、10000元标准发放工作补助。
3.引进的公费师范生享受过渡周转人才公寓,5年内免费居住。在武威购房,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3万元。
4.当年引进时已婚的公费师范生,属于夫妻跨市两地分居的,经本人申请,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配偶身份性质,协调调入相应的单位工作。
5.公费师范生子女在本市接受学前和义务教育,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
十一、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初选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均在下列网站公布公示,届时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中国?武威”网站(http://www.ww.gansu.gov.cn)、武威市教育网(http://www.jyj.gswuwei.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935-2212760(武威市教育局)
招聘监督电话:0935-2234073(武威市人社局)
0935-2232836(武威市教育局)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威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