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18:00。
2.报名材料《光明区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1),并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园长证、职称证、健康证、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jyjjcjy@szgm.gov.cn,邮件名称:光明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材料(岗位)--姓名。
(二)资格初审12月2日至12月6日
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选择,按不低于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短信的形式通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三)录取和体检
1.录取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参加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录取入围名单(当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拟聘人数比例1:3比例的时候,用人单位可根据面试情况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录取人数);
2.体检被录取者区教育局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人员需自行前往深圳区一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接到入围通知后10天内将未拆封的体检报告交区教育局。
(四)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区教育局组织队伍对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园长证、职称证、健康证、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另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应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及聘任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各公办幼儿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四、用工模式和待遇
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四所幼儿园基本情况
(一)明安幼儿园:位于光明区华夏路与碧园路交汇处的明安花园内,占地面积5419.13平方米,建筑面积4831.29平方米,办园规模18个班。
(二)东明幼儿园:位于光明区双明大道与华夏一路交叉口东侧东明公寓内,占地面积2974.07平方米,建筑面积3015.13平方米,办园规模9个班。
(三)锦鸿幼儿园:位于光明区南环大道北侧锦鸿花园内,占地面积1883.19平方米,建筑面积1679.81平方米,办园规模6个班。
(四)新地中央幼儿园:位于光明区光明大道与河心南路交汇处新地中央花园内,占地面积1801.97平方米,建筑面积1809.36平方米,办园规模6个班。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755-21386823。
2.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