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除中职专业学科和体艺类以外的学科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实际笔试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确定。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面试后第二天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部、禅城区教育局网页公布(网址同前)。
(四)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面试(含中职专业学科和体艺类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合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应届毕业生
(1)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张贴小一寸彩色近照);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成绩表、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5)各类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2、在职教师
(1)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佛山市禅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张贴小一寸彩色近照);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5)各种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等。
(6)由任教学校出具的任职及考核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由用人单位通知本人参加体检。若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部、禅城区教育局网页公布(网址同前)。
(八)签订就业协议
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九)正式聘用
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十)录用后的试用考察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规定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应聘。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应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
(三)本公告中的面试时间可能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以后续公告为准。
(四)笔试超过60分,本次未被录用的应聘者,参加我区2020年度临聘教师资格认定可免考,资格审查后可直接入库。
(五)招聘期间联系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咨询电话:82341110。监督投诉电话:82341255。
本公告解释权归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xls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