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报考《需求信息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校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学校5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有关学科称号证书或教学竞赛获奖证书(限2份)。年龄放宽至40或45岁的还需上传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和特殊教育学科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19年12月30日,以考试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考试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20年1月8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20年度内有效。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2020年1月9日在建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njjy.gov.cn)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递补等有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如下(不再另行通知):
(1)时间:
1)报考《需求信息表1》中的小学各学科的人员:
2020年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考《需求信息表1》中的其他学科的人员及《需求信息表2》中各学科的人员:
2020年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地点: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建邺区长虹路37号)一楼报告厅。
(3)参加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须提交。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建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njjy.gov.cn)公布。
(1)面试办法:面试在区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综合面试(含技能测试)、课堂(或模拟课堂)教学考核的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综合面试与课堂教学考核的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综合面试与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建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njjy.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定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020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于2020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0届毕业生同时还需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于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选岗。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7778244、87778242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工委办:025-87778270
附件:
1、2020年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1
2、2020年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2
3、2020年南京市建邺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