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关于赴华南师大等省外高校招聘2020届高校毕业生的公告【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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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吸纳引进更多的优秀师资人才来榕任教,助推仓山区“教育强区”建设,近期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拟组织部分用人学校赴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3所高校召开2020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场:在华南师大召开招聘会
11月9日上午9:00至11:00供需见面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用人学校筛选),下午、晚上组织考试考核,11月10日上午签订就业协议。
(二)第二场:在湖南师大召开招聘会
11月11日上午9:00至11:00供需见面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用人学校筛选),下午、晚上组织考试考核,11月12日上午签订就业协议。
(三)第三场:在南京师大召开招聘会
11月13日上午9:00至11:00供需见面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用人学校筛选),下午、晚上组织考试考核,11月14日签订就业协议。
二、招聘学校(具体以各场次招聘会现场公布的为准)
福州市仓山小学、福州市麦顶小学、仓山区实验小学、福州第四十中学(含新办校)、福州城门中学、福州第十二中学、福州第三十中学、仓山区教师进修学校。
三、招聘对象及学科岗位
(一)招聘对象
第一类: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2020届普通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类:部属重点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的2020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
第三类:福建省外“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85”、“211”高校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2020届普通全日制研究生;
第四类:福建省外“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85”高校2020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第五类:2020届部属重点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师范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学科岗位及条件要求
招聘学科岗位及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资历等方面的条件要求详见附表《2019年11月仓山区教育局组织赴省外高校招聘岗位需求情况表》。应聘人员须按岗位条件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就业协议书(要求完整份数,并在每份协议书封面写上本人姓名及毕业学校);部属重点师范大学福建省生源的2020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还需随带高校入学时与福建省教育厅签订的培养就业协议书等。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带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还需提供经毕业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上述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现在学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报到证、普通话证书等允许于2020年8月16日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