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笔试考试证、本人有效身份证,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采用说课和技能测试的形式,其中说课和技能测试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40%和60%,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于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公布。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检。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淳教育网、高淳区政府网、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聘用人员可按高淳区相关规定申请入住教师公寓。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区公开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4.本次招聘由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六、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25-57326132(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13182948868(王老师),025-57338636(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监督电话:025-57326015(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56801801(高淳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附件1.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江苏省高淳中等专业学校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