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鞍山市教育局教师招聘75人(校园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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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钢都英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鞍山市教育局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实际情况,现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公开招聘教师7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0年鞍山市教育局招聘计划详见《鞍山市教育局2020年校园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本科为“双一流”大学基础专业学科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的应届本科生、“双一流”大学基础专业学科的应届本科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高中教师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六)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日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鞍山市教育局2020年校园招聘信息表》(附件1)。
国家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
2.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二)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打印,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贴于报名表)3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4)《202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1份;
(5)研究生毕业生须提供《本科学历毕业成绩单》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1份,本人高考成绩复印件1份;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序号进行排序整理。
4.资格审查
考生诚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如实提供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参加笔试,详见《鞍山市教育局2020年校园招聘笔试人员名单》(详见笔试公告)。
考生自报名至签订就业协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订协议)期间,需确保报名填报电话畅通,因所留电话无法联络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安排。另行发布笔试公告。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设定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公告予以调整或取消,但确实为用人单位急需紧缺学科,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注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网上、现场予以公布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