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说明
(1)幼儿教师素养说明(满分100分):现场写作+回答问题+特长展示
①写作(40分):题目由评委确定,时间30分钟。
②现场回答问题(30分):无准备时间,回答评委提问,时间不超过4分钟。
③特长展示(30分):现场回答问题结束后进行特长展示,特长展示时间不超过2分钟。
(2)技能测试说明(满分100分):画画+弹唱
①画画:为儿歌配插图(50分)。由评委抽签或指定产生,时间30分钟。
②弹唱(50分):由评委抽签或指定产生,准备2分钟,弹唱1分钟。
(3)试讲说明(满分100分):试讲内容由评委组现场临时抽签或指定产生,考生备课4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幼儿教师素养×30%+技能测试×35%+试讲×35%,考试分项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法)。
4.成绩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根据所填报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有一门低于70分者(满分100分)不予入围。最后一名总分相同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入围,当试讲成绩也相同时,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若技能测试成绩又相同,则加试一题,形式、题目由评委确定,最终择优入围。
1.体检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2.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于2020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五、其他事项
1.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目)》《东阳人才网》。
2.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2020年8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3)签约后在试用期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延迟转正,三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计算时间从录用报到之日计算)。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4.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阳市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