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过程中,个别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出现1:1形不成竞争时,要为该部分考生设定合格分数线(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的面试成绩相加,取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用试讲及现场答辩的方式。
根据不同学科提供教材,指定章节,现场准备30分钟,试讲15分钟。对应聘者进行语言表达能力、学生及学科教学提问的测评。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并在盐山中学微信平台公示。
(4)面试组织。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盐山中学共同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的方式进行。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学历高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方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盐山中学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山政务网公布。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盐山中学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新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盐山中学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盐山政务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等情况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待遇
试用期六个月。工资及其他待遇参照当年教育系统特岗教师待遇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劳动聘用合同。续聘后工资标准及其他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同等情况人员执行。
招聘人员由盐山中学进行管理,由盐山中学委托县人社局进行人事代理。
七、组织机构
成立由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盐山中学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盐山中学,办公室主任由盐山中学校长兼任。
八、有关要求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盐山县教育局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盐山中学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