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普高和初中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学前教育岗位采取技能测试、特长展示等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试成绩未达合格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3.现场签约。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签订有关就业协议。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市区初中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初定在2020年8月。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05〕164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六、其它
1.本次招聘过程中,如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情况,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规定时间内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8月15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聘用后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用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不得调动,大学专科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5.嵊州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6.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030208(人事科)。
7.为接受社会监督,嵊州市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0575-83278265(党建科)。
8.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教体局首页
(http://www.szzj.gov.cn/col/col1562674/index.html)
9.普高学校咨询电话及联系邮箱:
嵊州中学:杨老师15958566116yzq3881953@163.com
马寅初中学:周老师13456519668zxs19752011@163.com
高级中学:丁老师1385856618813858566188@139.com
崇仁中学:张老师13606579727mf011@163.com
长乐中学:丁老师13454519696erzhongdym@163.com
黄泽中学:黄老师13567506198609526637@qq.com
三界中学:尹老师13567598618yzt8618@163.com
附件:
1.浙江省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赴高校招聘教师计划.doc
2.浙江省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专业要求.doc
3.浙江省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