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根据复面试、笔试成绩合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设定最低拟录用分数控制线为70分)。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张贴小一寸彩色近照);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成绩表、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成绩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5.教师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和各种荣誉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等(此项已具备提供,暂未具备可不提供)。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禅城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禅城区委组织部、禅城区教育局网页公布(网址同前)。
(八)签订就业协议
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九)正式聘用
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办理接收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学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十)录用后的试用考察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规定
(一)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应聘。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应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
(三)本招聘方案中的时间以公布为准。
(四)咨询电话:82341110。监督投诉电话:82341255。
本方案解释权归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2.2020年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赴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学、特殊学校教师职位表.xlsx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