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针对往年报考情况,经市教育局商市人社局同意,认定以下9个岗位(具体见下表)为紧缺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
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由各招聘学校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未按通知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应聘者,视作自动放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方式,试题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命题。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试讲的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
3、成绩
此次招聘考试总成绩为满分100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教育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教育局网站及宁波市教育人事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所有拟聘人员都统一于2020年8月1日后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0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如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认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被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录用人员应在被录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到期未取得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宁波教育人事网网址:(http://rsc.nbedu.net.cn)。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电话:89183385;联系人:戴老师。
(五)监督电话:89183251(宁波市教育局监察审计室)。
附件1: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范围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表 长三角20191025.xlsx
附件2: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宁波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