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试讲测评
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面试办法参考《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面试人员抽签确定试讲顺序,从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应聘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人员在试讲的基础上,考察考生艺术体育素养,由考生展示艺术体育特长,所需教器具自行准备。根据招聘学校岗位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测评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拟聘人选确定后,现场签订招聘协议。具体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和体检
拟聘人选为2020年毕业生的,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等原件,于2020年8月15日前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接受资格复审;拟聘人选为往届生的,持上述证件原件,于2019年11月15日前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接受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资格复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招聘。
(六)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发文通知,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职,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职工资。正式引进到我市任教的公费师范生,享受我市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八)服务期限
试用期满后,在聘用单位工作不得低于6年,6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否则按照签订的就业协议支付相应违约金。
联系方式:
庆阳市教育局 0934-8680263 13919600521(马老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