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若低于该比例,取消相应岗位招聘。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通过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六、面试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1日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形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气质等,按实际申报岗位,采取说课和答辩的形式,其中说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以下不予聘用。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工作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同一岗位应聘者成绩相同,以招聘工作组评议结果为准。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以招聘工作组评议结果为准。
七、心理测试、体检、考察
(一)学校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二)拟聘用人选至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应聘者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三级甲等医院重新体检。
(三)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用人选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形成考察报告。
(四)在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以招聘工作组评议结果为准。
八、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经学校审定确定聘用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论何原因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确保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行负责。
(二)应聘者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试后,在面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申请。
(三)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411-84728402、84729213
2.监督反映:
电话:0411-84729225
邮箱:dlmujw@126.com
附件2.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附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xls
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