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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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大学同意,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宁波大学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分类类别为独立学院,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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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7日。
2、报名方法:专技教师岗位采用学院邮箱报名形式。登陆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dky.edu.cn/)或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bo.gov.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完后发送邮件至邮箱kyrsb@nb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专业+应聘岗位”,邮件需包含报名表、本人简历、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扫描件(请勿发超大附件);邮件发送后三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请电话联系。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回复邮件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者名单将于报名截止7个工作日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通知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