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在考察环节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不能提供相关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入基础知识测试环节。
4.基础知识测试。10月26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基础知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测试中学阶段基础知识,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应聘音乐(舞蹈专业)岗位人员另行通知时间统一在白河高级中学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5.面试。10月26日,基础知识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面试办法:以面向评委讲课的形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在白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白河高级中学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并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6.体检。体检由白河高级中学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7.考察。由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8.公示。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白河高级中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并与白河高级中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在白河高级中学最低服务年限按该校规定执行。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联系方式: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5-7828079
白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0915-7822796
陕西省白河高级中学0915-7822361
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