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试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小于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对因专业岗位面试比例低于1:3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试讲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低于80分的不予录用。试讲成绩在定西安定网、“安定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考察。按照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确定总成绩,专业岗位面试比例低于1:3未参加面试的考生总成绩按照试讲成绩计算,考察对象按总成绩确定。引进人才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
(六)体检。对拟引进的初步人选,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缺岗位人选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提请相关会议审定同意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引进人选。对公示中反映出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办理手续。引进人才由区教育、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人才引进工作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人才引进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引进人才与用人学校签订至少6年以上工作合同。被聘用人员均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聘用合同正式生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落实及优惠政策
(一)编制使用。引进人才全部纳入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范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引进后直接解决专项编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先办理就业相关手续,编制待用人单位因自然减员或人员调出腾出空编后调剂解决。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转正,不合格予以解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周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后,享受本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所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三)生活保障。对引进的公费师范生和博(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由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住房和生活补贴,其中免费师范生和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对引进的本科应往届毕业生试用期满后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置费;为没有住房的免费提供教师单身公寓(内设卫生间和厨房)。
(四)职称评聘。依据省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相关政策规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工作1年后可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引进的本科学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扶持激励。优先推荐引进的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参评省市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领军拔尖人才,优先评选安定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领军拔尖人才、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六、联系方式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教育局(定西市安定区公园路1号统办2号楼430室)
电 话:0932-8218961 0932-8212547
邮 箱:adjyrcyj@163.com
邮 编: 7430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西市安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定西市安定区教育系统2019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
3.“安定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定西市安定区教育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