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通过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http://www.fxqhm.gov.cn)
(二)资格复审
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按1:2比例确定(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的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网址同上)。
如出现复审不合格者或因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时考生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面试
1.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及内容:各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由专家评委对其掌握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试讲人员的形象、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给予评价。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用。
3.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通过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网址同上)。
(四)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6:4,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的总和。考试总成绩通过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网址同上)。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由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通过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网址同上)。
(二)考核
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组织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阜新市清河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网址同上),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再进行递补。拟聘人选要在公示期结束后,将本人档案等相关手续送交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人事股,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含试用期),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满方可流动。
七、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审核,按管理权限由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指导。对有下列行为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经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
本公告由阜新市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18—6011880)。
附件:
1:2019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2019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3:2019年阜新市清河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清河门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