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我县工作满3年后,在本县购买首套房的,实行购房补贴。对全日制本科学历符合《沙雅县引进人才及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沙党办发[2018]98号)文件要求的引进人才,每人每年补助10000元,购房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对专科学历符合引进人才类别的,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购房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
3.在乡镇工作教师,由乡镇提供教师周转房,同等享受购房补贴。
(三)医疗保障
每年组织教师体检一次,在疆期间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在疆当地治疗的,按比例报销医疗费用。
(四)其他待遇及保障
1.乡镇教师有专线公交车接送。
2.外地户籍教师在沙就业落户,签订5年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的,工作满半年后,按人才类别实行一事一议,兑现一次性奖励补助,最低不低于5000元。
3.解决教师子女就学,对签约我县工作,留沙意志坚定的教师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教科局统一协调安排到父母工作学区公办学校就读,并享受该学区内就读学生的同等待遇。子女系普通高中生的,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原有基础,由教科局按对等原则安排至相应高中就读。
4.户籍办理。对签约我县,留沙意志坚定教师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我县落户及时提供帮助,协助办理;对随迁居住、户籍仍保留原地的,协助办理《暂住证》,享受本县居民同等待遇。
5.实行双向探亲制度。未结婚教师每年寒暑假都可享受探亲假,但按国家规定来回路费只报销一次,已结婚教师可享受三年一次的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报销。与此同时,按照《沙雅县引进人才及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沙党办发[2018]98号)文件精神,对签约我县教师除可享受国家法定探亲假外,其直系亲属每年可来沙探望,交通及食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六、工作要求
1.招聘时必须验证受聘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以及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其它个人求职材料。如招聘双方达成意向,必须鉴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双方认可的协议书(均为原件)。
2.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咨询方式
1.沙雅县教科局师资办:0997-8395543、0997-8324644
2.沙雅县教师招聘咨询QQ群:885293335
3.电子简历投递地址:SYX8324644@163.com
4.现场报名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教科局师资办。
5.各招聘组联系方式:
第一组: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
负责人:
张主任18309972314;雷校长19915044091
第二组:山西、吉林、辽宁、黑龙江
负责人:
郑园长15026399279;闫老师15569345757
王老师15352565810;蔡老师15604072085
第三组:四川、陕西、云南、贵州
负责人:
周书记18997663238;王老师18139476334
张老师18097776496;周老师18590572697
第四组:重庆、湖北、湖南、河南
负责人:
陈主任15026282555;邓校长13350970422
张老师18139140062;张老师1829079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