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材料要求:
现场报名的要求提供报名登记表及第2-6项内容的原件复印件。网络报名的在线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按类别上传第2-6项内容的PDF 版,单个文件控制在50M.,用“姓名+证书名+申报岗位”命名。
(1)报名登记表;
(2)学历和学位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留学人员归国证明),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和公布专业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应的成绩单;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本人身份证;
(5)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工作经历、党员材料等证明;
(6)反映个人学术研究能力和水平的专业论文。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0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应聘人员。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设置,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高层次人才岗不设开考比例)。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限制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说课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经资格复审通过后,由我校统一安排考试(通过网上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供资格复审)。
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的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其他岗位全部按照先笔试、后面试、说课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如果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计划人数的6倍(含6倍),则直接进入面试、说课或技能测试环节;如果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计划人数的6倍,则需进行笔试、面试、说课或技能测试环节。
笔试、面试、说课或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学校在指定网站发布公告公布考试时间或电话通知考生告知考试时间。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将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6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说课或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计算。
2.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等。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规定的时间内明确放弃参加面试,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说课或技能测试。说课主要考查教学基本功、专业能力、教学能力;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操作技能。说课或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高层次人才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其他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说课或技能测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组成考察组,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安排递补的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面试、说课或技能测试环节出现不合格情况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www.jxvtc.edu.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1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www.jxvtc.edu.cn),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9978065 (刘老师)
0573-89978186(张老师)
监督电话:0573-89978168 82228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