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州2019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26人】,报名时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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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海南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名(其中定向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和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
(一)招聘岗位
海南州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名,其中:例行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26名(含定向2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17名(含定向1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面向本州招聘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面向本县招聘范围包括本县户籍、本县生源、在本县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县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本县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定向招聘范围包括在我省(州)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等机关事业单位非正式的在岗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
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一)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发布公告
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南州人民政府网、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6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12时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18时
网上 缴 费 时 间: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24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操作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放弃。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弄虚作假者,取消招聘资格,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提供本人和父母户口簿、父母工作或退休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8日-10月11日到海南州人事考试中心(城北新区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2019年10月8日至11日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按要求填写和提交信息,进行加分条件网上审核登记。逾期未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考岗位调剂,若不按时改报则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剂时间为2019年9月29日9时至18时。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取消(或核减)、调整的招聘岗位信息,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4、临聘教师、临聘(或同工同酬)医务人员的身份认定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在各地教育、卫生部门和事业单位内部核查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人员的,将进行5天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到单位查证核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5、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州县人社局、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并负责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三、成绩计算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四、笔试时间、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笔试内容、时间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0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六类: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少数民族语言类F类)两门,各占笔试成绩的50%。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4、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所有人员的最后一名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5、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6. 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少数民族语言类)》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报考其它科目岗位的(包括资格条件中有“藏汉两种语言(文字)、藏汉双语”等要求的岗位),笔试时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二)资格复审及民族语言能力测试
1、现场资格审查由州人社局、州教育局和州卫健委负责。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向海南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人社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面试空缺人员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资格条件中有“藏汉两种语言(文字)、藏汉双语”等要求的岗位,面试前专门进行藏汉语言(文字)测试,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或“讲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能力。
2、医护岗位和例行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3、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4、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