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青海海北州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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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州委州政府同意,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9年下半年海北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其中定向招聘在海北州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面向全省和海北州。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含特岗教师)、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海北州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含特岗教师)、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海北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其中面向海北招聘的岗位中,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部分岗位实行定向招聘。
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限报1个岗位。
本省、本州户籍落户时间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具体招聘岗位及范围见《海北州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方式、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聘用方式,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面试由我州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条件
(一)专业要求
中小学校教师招聘的专业要求按大类设置,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简称《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具体见教育部网站)执行。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目录》未包括的学科中,“信息技术”包含专业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予以认可。
(二)年龄要求
年龄35周岁以下,对临聘教师的报考年龄上限可以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时间第一天。
(三)学历要求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及专业,其中小学招聘岗位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招聘岗位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以《计划表》中学历要求为准。《计划表》中的专业必须是通过考试取得的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现场资格审核时,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其他
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
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考生,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得报考。其中,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9时-26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12时,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9时-28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临聘教师、大学生退役士兵除外),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按照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考生提供身份证、本人及父母户口薄、父母工作或退休证件以及个人书面承诺等)到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局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加分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10月11日逾期不到现场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条件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加分审核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2019年10月8日至11日登录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按要求填写和提交信息,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
临聘教师身份认定由教育部门牵头,严格按照“谁招聘、谁审查、谁负责”原则,采取与省教育厅主动对接,在各地教育部门和各中小学内部核查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教师的,将进行5天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由教育部门到学校查证核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少数民族考生和临聘教师无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网站进行公示。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定向招聘岗位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取消定向招聘条件。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报名缴费(审核通过)人数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岗位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或无符合报考条件岗位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招聘岗位取消后的调剂时间为2019年9月29日9时至18时。
五、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知识(中小学教师类、少数民族语言类(藏语文))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笔试成绩的50%。报考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知识(少数民族语言类(藏语文))》岗位的,笔试时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答题。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或《综合基础知识》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六、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考生,在参加面试前,按照省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通知要求到报考岗位所在县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实行“谁招聘、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要扣减相应分数,重新排列笔试名次。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以备课、说课(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记分,其中,教案占40分,说课(技能测试)占60分;备课时间60分钟,说课(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英语专业以英语备课、英语说课方式进行;藏文专业以藏文备课,藏语(安多语)说课方式进行;音乐、美术、体育专业以备课和学科专项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不再说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