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中考生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英语、藏语等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答题。
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设定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成绩计算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的,再加试一次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政审、体检对象。
九、体检、政审(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政审(考察)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经本人申请由州教育局负责安排进行复检一次。
政审(考察)工作由各县教育局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今年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聘用
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州教育局调查核实。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临聘教师按放宽年龄条件报考并正式聘用后,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否则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回避制度
公开招聘试行回避制度,回避的情形: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的拟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二、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县、乡机关(包括参公事业单位)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同级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必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19年9月28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取消招聘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需将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拍照转换成图片,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审核人员反馈审核结果时按照要求上传同意报考证明的相关图片,未能上传的审核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四)少数民族考生、临聘教师、大学生退役士兵(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除外)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含在六州退休的)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本次招聘考试,经验证在笔试总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按少数民族和根据父母在六州工作或户籍年限的规定在笔试总成绩中进行加分。
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等政策。
(五)关于递补
1.现场资格审查阶段。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进入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递补一次。面试通知发布后不再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
2.体检、政审(考察)阶段。空缺岗位由州教育局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阶段。经公示有异议人员,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州教育局调查核实,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的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报名工作第一日。
(七)其他有关身份的认定。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在岗(中间无间断)的临聘教师。
“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八)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的各招聘环节相关通知信息将通过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海北人事考试信息网(HBRSKSZX.ORG)发布,请考生随时登录关注。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有规定并由海北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海北州教育局0970—8642694
祁连县教育局0970—8675369
门源县教育局0970—8612493
海晏县教育局0970—8631149
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0970—8645669
附件:《2019年下半年海北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xls
海北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