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发学院人事处邮箱。地点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邮编066102),电话0335-7815764、0335-7815765,电子邮箱emccrsc@163.com。应聘人员可选择邮箱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9年选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学术科研成果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扫描发送电于邮件到我院人事处。
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由我院人事处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电话通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人事处、教务处、系(部)相关人员组成不少于7人的测评考核小组,采取面试、试讲或学术报告等方式,对其学习及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考核结束后,成绩合格人选在我院网站上发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我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我院另行选聘。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学院网站(www.hebuee.edu.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35-7815764(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
七、其他事项
以上方案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人事处刘俊杰。
联系电话:0335-7815764。
电子邮箱:emccrsc@163.com。
附件:
附件1: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9年公开选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河北环境工程学院2019年公开选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人事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