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海城市中心幼儿园招聘合同制专任教师公告【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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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中心幼儿园是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经教育局批准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继7月份招聘后,决定再次面向社会依法依规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专任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21周岁(1998年出生)至38周岁(1981年出生),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幼儿园随时接收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9月12日。
报名地点:海城市中心幼儿园(海城市兴海管理区滨河北路—铁西邮局道口内)。
报名时,由海城市中心幼儿园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请考生登录“海城市人民政府”(http://www.haicheng.gov.cn/)、“海城市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考公告,填写并打印《2019年海城市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按顺序放置。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下载);
4.教师资格证书验证: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查询结果打印;
5.《2019年海城市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考生自行在“海城市人民政府(http://www.haicheng.gov.cn/)”、“海城市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官网下载填写);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7.招聘信息中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二)相关要求
1、领取准考证时间请考生在“海城市人民政府(http://www.haicheng.gov.cn/)”、“海城市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官网查询。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