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学校成立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通过电话或E-mail通知参加考核。
2.资格现场审核。参加考核人员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现场审核资历条件和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对证件不全或资质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包括说课和答辩,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讲授的逻辑性、板书内容层次、教学举止形态、教学语言表达、普通话标准程度等。
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列入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
(五)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
1.学校组织考察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2.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3.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缺点不足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
在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经学校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论何原因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与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其应聘申请。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
2.联系电话:0411-84728402、84729213
3.招聘邮箱:dlhfxxzp@126.com
4.监督电话:0411-84729225
5.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2019年教师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xls
大连海事大学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