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或2019年考试成绩合格单)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归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还应提供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企业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递补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1)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面试公告通知为准。
(2)面试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
(3)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经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一并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事项以体检公告为准。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或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
三、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随时关注相关节点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程序(详见附件3:韩城市2019年公开招聘时间节点安排);
2、本次考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有关的公开招聘考试培训班;
3、在面试(包含面试)后各个招聘环节无故放弃应聘资格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韩城市各类事业单位招聘。
咨询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13-5223389(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网上操作咨询电话:0913-5191604(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附件:
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