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商洛市直学校遴选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按照《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商洛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要求,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洛市教育局决定为市直2所学校公开遴选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市直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共计9名,具体职位分类及相关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商洛市所辖县区及以下中小学在编在岗且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
(二)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相同。
3.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参加工作5年及以上,近5年受到过表彰奖励(包括年度考核优秀),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5.符合选聘岗位年龄条件和其他具体条件要求。
6.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及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到年龄、学历、表彰奖励、资格证书等其他证件的取得时间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所受处分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类服务期未满人员或对转任(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服务期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
4.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定的;
5.尚在新聘用见习期及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8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商洛中学(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西段窑头巷1号)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报考者个人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市直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4.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市直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验证期内);
(4)本人参加工作时的正式聘用文件复印件;
(5)最高获奖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注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复印属实意见及公章);
(6)申报岗位要求的本学段任教经历、班主任经历等证明材料(须加注学校或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及公章);
(7)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5.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遴选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应现场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6.领取准考证
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22日下午在商洛中学领取准考证。
四、遴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能力和水平,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8月23日上午,详见准考证。
3.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对于招聘计划和考试人数为1:1的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计算办法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二)面试
8月26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讲微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确定拟聘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不四舍五入。
2.确定考察对象
参加考试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工龄长者优先”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通过查阅应聘者人事档案,对其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格进行审查,并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经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者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义,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应聘者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组织报名。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体检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商洛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无反映的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由市人社局下发拟聘用人员通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聘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八、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秩序,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按照《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914--231772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4--2335799
附件: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洛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