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材料
(1)递交现任教学乡镇(街道)、学校审核的《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张。
5.资格审查
(1)县教科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遴选。如有弄虚作假,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2)县纪委监委派员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遴选工作有序进行,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型考试。
(三)遴选方法
遴选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笔试和面试内容:小学组为五年级教材,初中组为初二年级教材,高中组为高一年级教材。
1.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2019年8月17日上午9:00-11:00。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8月16日8:30-17:30领取准考证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教科局人事股领取,逾期未领的作弃权处理。
(3)评卷:笔试结束,由命题人员进行评卷。
(4)采取以下两种办法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一是笔试成绩超60分的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后两位数),则按近3年教学成绩平均分来确定。二是参加笔试人员不足3人,但笔试成绩超60分的全部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否则取消该学科遴选指标。
(5)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信息将公布在县教科局公开栏和教育网办群中。
2.面试(100分)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24日上午8点到黎平城关一小面试。2019年8月23日8:30-17:30前到县教科局人事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遴选人员面试须知,逾期未领的作弃权处理。
(2)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总成绩排名。如某职位所参加面试人员无人达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遴选指标。
(四)总成绩计算及入围体检人员的确定
1.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经笔试、面试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即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2.入围体检人员确定。各学科职位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第一名出现并列的(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后两位数),则按近3年教学成绩平均分来确定。
(五)考察
由县教科局和学校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经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遴选人员遴选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七)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其本人填写《干部调动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完善调出、调入单位及其教育主管部门签意见并盖章,填写《黎平县使用编制审批表》一式三份,经用编单位签意见盖章后,交县教科局人事股审核,并经县教科局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县编制部门审批,最后由县教科局办理调动手续,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委编办备案。
七、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相关原则,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1.岗位聘任
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各学校新补充教师,对已取得高、中级教师职称,在调入学校无对应空岗的前提下,在该聘期内降低岗位等级进行聘用,如果出现空岗即可竞聘补岗。
2.本《方案》由县中小学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855—6222377(县教科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855—6221555(县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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