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公共科目以所报考学段教育学、心理学教材为主;应聘小学教师专业考试科目:师范类专科生所学专业知识;应聘幼儿教师专业考试科目:学前教育专科生所学专业知识。
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主要是各学科专业主干知识;公共科目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法、教育法规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举办、委托任何机构开办培训班。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70%+公共科目成绩×30%。
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为8月29日上午,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
我县教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录取后,根据未录取人员的考试成绩、个人报考意向及各服务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核确定体检对象。具体资格复核时间及要求见笔试成绩公示。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有弃权人员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学科报考人数与设岗数等额时,体检对象成绩不低于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差额招聘入闱人员最低分数。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及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统一制发《2019年上蔡县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岗位就业报到通知书》。
(六)签订合同
由县教育局与聘用人员签订《上蔡县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岗位就业聘用合同》,并及时安排上岗。合同期限为3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不再续签。
五、工资待遇及福利
(一)服务岗位待遇分为岗位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两部分。工资待遇为大专及以下学历的1750元/月,本科学历的185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由县财政缴纳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合同期内,每服务满一年月工资待遇增加100元。
(二)就业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期限一年。第一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单位需要和个人表现,可续签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服务期间实行人事代理,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在服务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且不再续签聘用合同的,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取聘用的,工龄连续计算。
(四)聘用人员在服务岗位工作期间,享受职工休息休假和法定节假日所规定的休假休息权利。
(五)建立年度考核机制,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管理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负责本次县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岗位招聘工作。
(二)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县教育局负责对录用的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要对购买服务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年度考评,考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标准。
(三)应聘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教育局应及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1.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七、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9政府购买服务招教岗位设置计划(一览表).xls
咨询电话
上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6-2728871
上蔡县教育局:0396-6966672
上蔡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