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济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教育类)
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2019年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11日至8月12日(两天)。
递补人员审查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8月15日(两天)。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任城区招生考试中心服务大厅(济宁市太白楼东路13号,济宁十五中东校区西邻),可乘坐1路、36路、36路支、37路、203路、303路公交车到公交加油站下车即到。
三、需提交的材料
1.《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笔试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于8月7日至8月9日登录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端口下载打印。
3.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遗失或者已认定相应资格未发放证书的,需由所在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出具资格证明。报考体育教师岗位足球专项的考生,除提供其他证件外,还需提供D级及以上足球教练员资格证书或足球二级及以上裁判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无二代身份证者提供临时身份证、户口簿。
5.毕业证书、报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未拿到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交所在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交2019年7月5日之前取得的学历证书。
已就业且报到证交到就业主管部门的考生,不须再提交报到证,但需提交《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证明信模板可在附件中下载。其他考生,必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到证丢失的,师范类毕业生可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遗失证明,非师范类毕业生可提供省级人社部门出具的遗失证明;或者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档案内报到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注明“与副本原件一致”字样)。
6.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交2019年7月5日之前取得的学位证书。
7.在职人员或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已辞职或解除就业协议的,提供辞职或解除就业协议材料。已经专升本或录取为研究生的,考生要写出保证录用后放弃本科、研究生声明。
8.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3)报考体育教练岗位,须出具山东省退役优秀运动员证明材料及最好运动成绩证书等。报考体操教练和游泳教练岗位,须出具招聘简章岗位汇总表中“其它条件要求”的其中一项证明材料。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10.山东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山东籍户口簿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关说明
1.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到指定现场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2.经集中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现场集中审查时,应聘人员应主动告知是否与应聘岗位有回避亲属关系,未主动告知应回避情况的,经查处后取消面试资格。
4.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资格。
5.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6.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须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资格审查部门(单位)联系确认。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7.今年教师招聘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不指定具体教材版本。
五、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资格审查时缴纳考务费70元。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15725377803
附件:
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