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笔试类别及科目:所应聘职位专业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19年7月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报名收据领取。领取时间为2019年7月4日至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领取地点为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各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方式
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方式为现场作课。备课时间20分钟,试教时间15分钟。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对象,具体情况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公告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大方县教育科技局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科研领域失信等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三是截止于2019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
九、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35号令)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5252863(大方县教育科技局)
监督电话:0857-5232646(大方县纪委)
0857-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在招聘各环节工作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解释权属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大方县人民政府(http://www.gzdafang.gov.cn/)和大方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大方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位表.xls
大方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报名表.doc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