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6月22日9:00—6月24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计划调整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计划,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计划调整到其他紧缺专业岗位。
(六)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初步安排在7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共两科。1.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现代教育理论,30分);2.专业知识(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70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七)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八)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在12人及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13-15人的,面试人选统一确定为38人;16人及以上的,面试人选按1:2.5的比例(尾数四舍五入)确定;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如单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无法由同一组考官当天完成的,视情况采用面试平衡系数法进行平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范围。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和录用
(一)确定入围人员。事业编教师与总量控制教师、聘用制教师分批次确定入围人员,2018年昌邑市公开招聘的聘用制教师只参与本次事业编教师岗位考选,造成的聘用制教师岗位空缺,在本次聘用制教师选岗时依次递补。
(二)事业编教师入围人员确定:按照事业编教师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事业编教师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放弃事业编制岗位入围人员不能参加人员控制总量教师或聘用制教师的选岗。
(三)控制总量教师、聘用制教师入围人员确定:事业编教师录用完毕,按照控制总量教师、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4.选岗、公示及录用。入围且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招考计划和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结果通过“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常用链接教育和体育局”(http://www.changyi.gov.cn)通知公告栏等渠道对拟录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市教育和体育局及时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5.其他。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考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报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五、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事业编教师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录用。
2.人员控制总量教师、聘用制教师享受事业编教师同等待遇,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编制部门予以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含试用期1年,聘期内只允许参加昌邑市事业编教师招聘考选),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在本校内续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本公告由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在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进行。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欢迎广大毕业生积极参加我市招聘。有关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常用链接教育和体育局”(http://www.changyi.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请及时关注。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7217052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0536-7211558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院校中街329号)
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