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丽水学院拟聘公示(五)
根据《2019年丽水学院人才招聘公告》(2019年第3号)、《2019年丽水学院人才引进补充公告》、《丽水学院赴武汉现场招聘辅导员公告》(2019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决定聘用张太志、周攀、张乐、马雪莹、龙云霞、陈小君同志为丽水学院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9年5月10日至5月20日止,共7个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20
丽水学院:0578-227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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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