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校长副校长招聘【8人】
根据《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济南高新区正在实施以“改革创新、打造品牌、整体协调、均衡发展、开放融合”为总体要求,以“实施集团化办学、管办评分离,推行全员聘任制、岗位工资制、薪酬绩效制”为管理机制,以“全面创建市域一流、全省闻名、全国知名教育品牌”为目标的教育综合改革之际,结合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长、副校长,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一)招聘校长2名
拟面向社会招聘校长2名,安排到济南高新区舜华路片区相关新建学校进行开学前筹备。
(二)招聘副校长6名
拟面向社会招聘副校长6名,安排到济南高新区舜华路片区相关名校进行挂职锻炼。
本次招聘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根据应聘人选自身条件确定招聘校长不超过2名,副校长不超过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校长条件
1.综合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身体健康,服从岗位分配,具备履行中小学管理的能力和责任。
2.管理经验。担任区级及以上直属中小学(教育集团分校)副校长3年及以上,或担任区级及以上直属中小学(教育集团分校)校长或执行校长1年及以上。
3.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4.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年龄限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等相关荣誉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
6.具有中小学事业编制身份。
(二)招聘副校长条件
1.综合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身体健康,服从岗位分配,具备履行中小学管理的能力和责任。
2.管理经验。担任区级及以上直属中小学中层干部5年及以上。
3.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4.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5.年龄限制。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6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等相关荣誉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6.具有中小学事业编制身份。
(三)其他说明
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受过处分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违纪违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9:00--4月17日下午16:00。
2.报名邮箱:3541564341@qq.com。
3.应聘提供的材料
(1)报名申请表。
(2)个人总结:不超过3000字,仿宋3号字体打印。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与简历筛选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交报名材料,以及在考察、体检等整个招聘环节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简历筛选: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简历筛选,按聘用岗位计划不超1:6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
简历筛选通过的,招聘单位以短信形式,通知相关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须知。未通过简历筛选人员不再通知。
(三)考试
1.笔试(暂定4月19日),笔试满分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单位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面试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暂定4月25日),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80分以下者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面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考察将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经考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由社会事务局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由社会事务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落编及其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四、相关政策
本次招聘的校长,招聘人选为地市级名校或名校集团的,享受济南高新区教育改革后薪酬体系以及地市级名校长住房补贴待遇。招聘副校长,按照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后的待遇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8871583联系人:梁红雯
监督电话:0531-88871727联系人:姜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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