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骨干教师专项招聘公告【5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4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为打造洪山教育的优质品牌,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推动洪山区教育科学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事业单位编制骨干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七级专业技术岗位5个,其中小学数学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2名、高中物理教师2名,共5名。若符合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的,可以聘任至六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热爱教育事业,理论基础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队意识;
5、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授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其他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8、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其活动的。
(三)资格条件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小学数学教师和高中数学、物理教师岗位要求最高年龄45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资历:小学数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高中数学、物理教师岗位要求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需符合下列条件:
(1)小学数学教师岗位要求获得省特级教师称号;
(2)高中数学、物理教师岗位必须满足以下资历条件之一,若符合以下资历条件两条的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8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①学科奥林匹克教练;
②省特级教师;
③地市州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或专家;
④地市州级及以上名师;
⑤学科优质课比赛获得全省一等奖及以上级别。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4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武汉市洪山高级中学;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现场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应聘:
1、《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2019年骨干教师专项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寸免冠证件照2张;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由专项招聘工作小组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名参考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专项招聘考试采取面试与复试相结合的方式。
面试采取专家答辩考核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教育教学能力及素养。面试采取专家答辩考核形式,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教育教学能力及素养。面试成绩以平均分百分制计算。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进入复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
复试形式为无学生讲课,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体操记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复试平均分数。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阶段人员。复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进行复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招聘小组根据达到80分及以上的复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行体检和考核人选。
若复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阶段。若两个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结构化面试高者进入体检、考核阶段。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须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带领考生至另一家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采取实地考核、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的方式进行。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六)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四、其他
(一)新旧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对应关系: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二)本次招聘面试后不再递补。
(三)凡发现应聘者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四)请应聘者据实准确填报。因提供不实信息或信息错漏而导致审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应聘人员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应聘资格,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监督电话:027-87643022、87653670。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四)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直接反馈;面试、体检等相关通知将通过洪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hongshan.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六、未尽事宜,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