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曲阜师范大学设学于孔子故里曲阜,在美丽的海滨城市日照建有新校区,是山东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拥有ESI世界前1%学科3个,山东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5个。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本科专业87个。学科涵盖文、理、工、法等10大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3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督学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长江学者青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7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高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1人,国家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2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1人(含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3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9人,省智库高端人才专家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5人,全国模范教师5人,全国教育硕士优秀教师5人,凝聚了一支高层次的人才队伍。
学校学科平台与研究条件充裕,为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1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7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6名,管理岗位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曲阜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qf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4月8日11:00—4月13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4月25日9:00—4月27日23: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qfnu.edu.cn),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曲阜师范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7月1日前取得);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经单位盖章的各教育阶段成绩单;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如: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须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对学生干部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经证明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须提供经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经导师签字、院系或研究生处盖章的证明材料,或成绩单明确写明方向为岗位所要求的方向等;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等证明材料于面试前到学校提交。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教师岗位、教辅岗位、管理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或业务理论、基本技能。辅导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时事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讲话精神;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相关的政策、理论、知识等。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2019年4月28日9:00—11:00;
笔试地点: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师范大学,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基础教学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各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学校按规定程序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qfnu.edu.cn)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并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聘用后按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确定工资待遇。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7-4456206 4456483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