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聘材料要求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交:
①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或《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5)原件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2019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④往届毕业生提交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应聘者是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获奖证明、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⑧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⑨职位表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⑩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四)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心理测试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或地方计生条例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省市等地方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mrs.gov.cn/)及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9年5月30日前与我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不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自动放弃。应届毕业生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待取得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十、服务期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期8年,其他人员服务期5年,未满服务年限调离、辞职、离职、私自外出进修、自费出国留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高层次人才需全额退回学校发放的购房补贴及安家费。
十一、联系方式
应聘材料投递邮箱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5000)
人事处招聘专用邮箱:mzyrsczp@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谭老师 0668-2920966 手机18806683388
传真:0668-2920966
网址:www.mmvtc.cn
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668-29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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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