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岗位开考条件。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考核招聘不受比例限制。
6.实时发布工作动态。
各应聘人员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项。报名结束后,应聘者应实时关注西南大学基础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jcjyjt.swu.edu.cn/),留意招聘工作动态。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在西南大学和四川师范大学分设两个考点。考核方式按照人员类别采取考核招聘、公开招聘两种方式进行。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具体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1.考核招聘。
通过资格审查的教育部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西南大学普通师范生和第一学历为二本以上的全日制师范专业硕士毕业生,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免笔试,面试考核合格后直接择优录用。面试考核采用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解读教材能力、课堂组织教学能力等。
2.公开招聘。
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凡通过资格审查,均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按照符合录用条件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笔试。
中、高考考试科目的学科测试内容为相关学科的高考模拟题和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学科测试内容为才艺展示,总分100分,笔试达到60分以上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解读教材能力、课堂组织教学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取平均分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确定拟聘人员。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学科的岗位需求确定拟聘人员。因拟聘用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产生空缺的学科,按照相应岗位的考生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拟聘人员提供近1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结果,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附件3)执行,体检表提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体检项目并提交体检表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按照相应岗位的考生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应聘者需提供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东方市政府审批。(公示期满后,如有放弃聘任资格出现空缺岗位,不再补聘。)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管理。
拟聘用人员上岗前应参加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给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不满5年(含试用期)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离职、解聘等)的,每服务期少1年,须按每年人民币壹万元计算付违约金。
(二)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按照当地有关政策发放。东方实验中学在编教师另外享受学年绩效考核工资,学年末考核,优秀等次5-6万元,称职等次3-4万元。鼓励公费师范生报考东方实验中学,一经录用,属海南籍的每人奖励5万元,其他公费师范生待遇另行商定。东方实验中学为每位教师提供单人间、免房租、基本生活设施较齐全的周转宿舍居住。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硕士生享受7.2万元的购房补贴,本科生享受5.4万元的购房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及条件按照《东方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暂行)》(东办发〔2019〕2号)执行。符合有关条件,东方实验中学在编教师可优先安排购买东方市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
五、联系方式
(一)报名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23-68251707、19923929175。
(二)应聘材料受理点地址。
1.西南大学南区行政楼110-2
2.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六、本公告由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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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西南大学基础教育集团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