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按每个应聘岗位的1:1.5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内容为职高相关课程。
(三)技能测试
按照职高相关课程技能要求开展,分类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公告。
五、加分条件
(一)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翰尔族加2分,计入总分。
(二)在旗职业教育中心任教的临时聘用教师,每有1年教龄加0.3分,计入总分。旗职教中心从企业或其它学校聘用回来的代课教师,在企业和其它学校的工作经历按职教中心教龄计算。
以上加分总分5分封顶。
六、成绩计算办法
(一)专业课教师和幼师专业美术技能教师(国画方向):总分为100分,笔试占40%,讲课成绩占40%,技能成绩占20%。
(二)文化课教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讲课成绩占60%。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成绩。
七、政审、体检与考察
(一)政审
政审需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查,并在政审表(由旗公安局政工科提供)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二)体检
进入公示的拟聘任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由聘用单位与杭锦后旗医院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至杭锦后旗职教中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察。
(三)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杭锦后旗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如出现举报情况,经核实不符合聘用资格者,取消聘用,短缺员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3天仍未报到的,或者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同类事业人员标准,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九、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其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78-7931004
监督举报电话:0478-6622394
联系人:毕肇云
本公告由杭锦后旗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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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教育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