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教师【120人】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规定,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教师120名,其中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教师47名,技校教师9名,高职院校教师64名,具体学科分布及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2。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研究生学历:2019年应届或择业期(2017年、2018年)内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普通全日制博士毕业生要求197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1973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2.本科学历:“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为2019年应届或择业期(2017年、2018年)内未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9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公费师范生只能报考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教师岗位。
各岗位招聘对象具体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所学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
5.具有招聘岗位学段、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业学校、技校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7.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书,除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外,其他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3月14日之前取得。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报考烟台职业学院、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三所高等职业院校。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请于3月14日-3月22日17:00前进行网上预报名。
2.方式。填报《报名表》(见附件4),内容必须详实完整,报考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的考生将报名表电子邮件发入指定邮箱yantaizhaopin2018@163.com,邮件名称为“报考岗位+姓名”,报考烟台职业学院的考生将报名表电子邮件发入指定邮箱ytvczhaopin@163.com,报考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将报名表电子邮件发入指定邮箱zzrsc7268@163.com,报考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的考生将报名表电子邮件发入指定邮箱qcxy@163.com,报考烟台工贸技师学院考生将报名表电子邮件发入指定邮箱ytgmzp@163.com,以其它形式材料报名无效。“报考岗位”要按照附件1、2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网上预报名后,按照邮件回复内容中指定时间到山东师范大学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未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
1.时间和地点。
山东师范大学:3月22日9:00-17:00,具体地点于3月21日在烟台教育局网站、“烟台教师”微信公众号发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初审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中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往届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派遣证。
(5)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有需求的)。
(6)普通话证书和英语等级证书(报考岗位有需求的)。
(7)佐证考生获得重要荣誉和奖励的证书。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附件2“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单位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
(10)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初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初审材料不全的,须在考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并加入考生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选岗、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加笔试的方式,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方式为试讲,有答辩或专业技能要求的岗位加试答辩或专业技能。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笔试时间60分钟。同一岗位测试题目相同。面试、笔试均安排在山东师范大学进行,时间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天左右。
1.初试。应聘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先进行初试,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通过考生微信群发布。初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答辩、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根据学科另行确定。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同一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从达到60分(含)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名单通过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选岗顺序。笔试成绩和进入选岗环节人员名单通过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选岗环节人员。
(四)选岗。
1.宣讲。播放市直各学校宣传片。市直各学校有补充协议的,须提前告知考生。
2.选岗。以岗位为单位,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提供的岗位情况,考生依次选择岗位。选岗前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候补;只有1个招考计划的岗位选岗后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候补;同一岗位最后1名选岗考生在选岗后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候补;其他情况选岗后放弃的,不递补。
(五)考察、签约。对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的对象进行等额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以及在大学学习和家庭、社会生活中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烟台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关于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8〕156号)等规定,新进入职业院校(高校、中职)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它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烟台教师”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及有关学校,咨询电话(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
烟台市教育局:0535-2101861
监督电话:0535-6896151
烟台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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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分布表(中小学、中职)
2.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3.报名表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烟台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4日